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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苹果”竟是二手货》续 买家获3倍赔偿

2014-02-21 07:25

  海口网2月21日消息(记者李云川)本报19日报道了朱先生花2599元在府城高登街金域通信连锁店卖场购买的一部新苹果手机,竟然是二手货。昨天下午经中山工商所协调,金域通信连锁卖场向朱先生赔偿了购机款3倍的损失。

  中山工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初消费者一直强烈要求商家要按照手机原价3至5倍赔付,商家则认为赔偿金额太高拒绝赔付,双方僵持不下,而且在前几次调解过程中,消费者一直拒绝工商部门协商,称他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他们还将进一步调查商家将二手手机当全新手机销售的问题,如商家有销售欺诈行为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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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口晚报] [作者:李云川] [编辑:冯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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