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子探望误食眼药膏的爷爷。
海口网2月12日消息(记者 王媛摄影报道)9日,来自保亭的老人吉进光在家人的陪同下,在海口滨海大道海南眼科医院准备做白内障手术,谁知术前老人误将整瓶外用眼药膏当成口服药吃进肚子里了,不久后出现中毒现象被送往省人民医院龙华门诊部进行抢救。家属认为,医院开方时未向老人说明用法,院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对此,院方则称,误食是老人自己的问题,建议家属先找医调委处理。
老人误吞眼药膏中毒
据老人家属介绍,8日晚,来自保亭的吉先生带着患有白内障的父亲来到海南眼科医院,想要进行祛除白内障手术,但由于当晚到达医院时间太晚,无法办理入院手续,第二天才为老人办理了入院。9日晚上七点,家属陪伴老人口服了医院开的药后便离开办事,老人自己呆在病床上。半小时后,护士送来一瓶外用眼药膏,老人眼睛模糊看不清字,也不知这瓶眼药膏只能外用,便一口气吃完了。
晚上10点,老人出现中毒现象,在床上翻滚。经家属询问,得知老人口服了眼药膏。随后,家属找来护士,告之老人误吞了眼药膏,护士表示无大碍,稍微观察再做处理。夜里,老人感到胃里不舒服,浑身难受,家人立即把老人送到省人民医院龙华门诊部进行抢救,目前老人已经脱离危险。
家属吉先生认为,院方没有尽到责任,没有告之老人眼药膏的用法,导致老人误食。吉先生说:“白内障在保亭做不了我们才来海口的,本来老人眼睛就看不清,还有些耳背,我们当时不在身边,护士也没向老人说清楚或监督老人使用,结果眼药膏差点要了老头子的命。现在光医疗费已花了近一万块钱,我们是农民,无力支付医药费,不管怎么说,医院有过失,他们应该赔偿我们医药费。”
院方:先找医调委处理
对此,院方认为,护士当晚已经告诉病人药膏是涂抹用法,误食是病人自己的问题。海南眼科医院办公室于主任表示:“病人误食眼药膏导致中毒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护士当晚已经告诉老人要将眼药膏涂抹在眼睛周围,但也不清楚老人直接就拿来吃了。如果家属坚决认为是我们的失误,那可以先找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让那边处理,如果最终认定是我们的责任,该赔偿的我们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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