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称,就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她发现开出租车的丈夫,经常以方便出车、收车为由,长期居住在他的第二任妻子寇某处,和寇某保持不正当关系。赵女士还称,起初她看在小孩比较小的份上,就没有要求和刘先生离婚,但刘先生一直没有收敛。今年7月,赵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和刘某离婚。庭审中,刘先生称,自和寇某离婚后就没有找过她,只是由于寇某的父亲年纪较大,每到周末常去看望而已。由于庭审中赵女士没能就寇某与丈夫发生不正当关系,以及其与丈夫感情破裂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一审认为,双方的复婚行为表明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并且还生育一女尚且年幼,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赵女士的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