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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女被男友策划轮奸 相识半个月被灌醉成玩物

2013-10-08 09:35
  日前,深圳龙岗发生一起16岁少女被男友策划轮奸的案件,受害人阿丽在打工时认识了19岁男子梁某,来往半个月后梁某将阿丽灌醉,并与两名男子对其实施轮奸,目前,深圳警方已以涉嫌强奸(轮奸)罪名立案,其中一名17岁嫌疑人已被刑拘,还有两名嫌疑人正在通缉抓捕中。

律师

  轮奸可获刑10年以上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钟勇军称,轮奸性质恶劣,依照刑法按照强奸罪中的项目来定刑。我国刑法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钟律师称,此案中符合以上法律条文中的第四条,构成两人以上轮奸。很可能涉案嫌疑人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于其中17岁的涉案人是否可能以未成年人为由降低刑责,钟律师表示不可能,以李天一案为例,这方面并没有减刑的依据。

[来源: 南都网] [作者:] [编辑:刘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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