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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陆丰“坟爷”因涉犯罪被罢免人大代表职务

2013-05-02 11:16

    违法用地被罚

    南方农村报记者调查发现,安福公墓除了殡葬涉及诸多违规之外,用地也属非法。

    陆丰市国土局2013年的专案调查结果显示,安福公墓分两期向省、市林业部门申请使用林地并获批准,第一期占用林地面积1。7公顷,第二期占用林地面积6。71公顷。尽管陆丰市国土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也将其列入公墓特殊用地规划区,但用地手续尚未办理,属于未批先用。

    “主要是未批先用,我们已经对其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按照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对其罚款8万多元。”陆丰市国土局执法监察林大队长表示。

    “每平方米罚款1元就了事,还为其补办手续,太荒唐了,这是在包庇林耀昌。”实名举报人林键国对此非常不满。

    据林键国透露,潭西镇政府2008年将安福公墓转交给林耀昌经营时,曾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潭西镇政府每年将得到35%的获利。但在南方农村报记者向现任潭西镇委书记、镇长,和时任潭西镇委书记林华彬求证时,对方一直没有回应。

    林大队长表示,每平方米罚款1元也是按照相关标准作出的行政性处罚,一般耕地每平方米也才罚款5元。“至于说为其补办手续,没有这回事,到现在为止,安福公墓还没有报批手续。”

    林键国认为,按照有关规定,这么大面积的违法行为应该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对此,林大队长解释,“安福公墓违法主要涉及的是林地,是否达到刑事移交的程度,应该由林业部门决定。”

    林大队长最后表示,国土局对安福公墓的处罚已经基本结束了,而且已经将处理材料汇报给汕尾市国土局和广东省国土厅,“上面对此也没有什么意见。”

[来源: 农民日报] [作者:盛岚] [编辑:刘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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