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清史记载凌迟发展到后来,每次行刑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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