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称可拍摄不文明行为
但“意气”曝光欠妥
昨天记者在微博中键入“热干面”“地铁”等关键字,立即找到了众多大V博主和媒体官博的转发。例如,拥有109万粉丝的“@王于京”、拥有332万粉丝的“@广州日报”,甚至连拥有518万粉丝的官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也转发了此事。
对此,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钱谦良认为,武汉出台的轨道交通条例明确规定,地铁内是禁食的,这属于地方性法规,女乘客的行为违规在先,因此叶女士有权利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拍摄。
但钱律师还说,这个不文明的事情可以曝光,但是将他人的面部公布于众,致使招来网友谩骂,叶女士也有不对之处,如果在发微博时用马赛克处理一下就更好些
■ “暴扣事件”也令民警为难
昨天,轨道交通分局民警告诉记者,此事已经交由他们办理,但这么“生猛”的事地铁民警也是第一次遇到,如何处理确实成为了难题。
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钱谦良表示,“暴扣”的行为有侮辱他人之嫌,而且是直接倒在叶小姐的脸上,涉嫌侵犯他人的身体权利。
民警查阅了《治安处罚法》,发现对女乘客的这种“暴扣”行为并没有具体符合的条款,最为相近可套用的罪名“扰乱公共秩序”,但该行为似乎也够不上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