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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阳光医院多次产检都正常 新生儿竟患先天梅毒

2012-10-31 14:19

  新阳光产前检查未查出梅毒

  产后新生儿梅毒呈阳性

  环球网青岛频道10月31日消息 9月6日,环球网青岛频道报道了青岛新阳光医院三度产检未查出婴儿患脊柱裂(详见《新生儿患脊柱裂新阳光医院三度产检未查出》)后,日前市民赵先生又向环球网青岛频道反映他在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也有类似遭遇。赵先生妻子怀孕期间,到该医院做过多次产前检查,未发现任何问题,结果,孩子出生后却发现长了六根手指,并患有先天性梅毒,还引起许多并发症。而医院方面则表示这种医疗问题很复杂,与家属协商未果之后,建议通过司法程序判定责任方。

  产前检查花了近一万 结果显示一切正常

  10月30日上午,记者跟随赵先生来到位于他李村附近的家中,他的妻子周女士正在简陋的家中照顾自己7个月大的女儿娇娇(化名)。得知记者的来意,周女士从襁褓中拿出了娇娇的小手,虽然有心里准备,但是亲眼目睹时,记者还是吃了一惊。娇娇右手小的巴掌上长了6根指头,在大拇指的下方1厘米处有一根畸形的指头,导致大拇指也无法正常弯曲。周女士的父母是两位聋哑老人,同住到家里,看到外孙女现在的情况,老人口中说不出话来,眼神当中充满了无助。

  据赵先生介绍,妻子怀孕6个月之后,就到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做了多次产前检查,“从做检查到住院生产一共花了近万元,每次检查结果都正常。”即使到了生孩子当天,周女士做的最后一次产前检查,结果也显示一切正常。

  婴儿出生后长六个手指 患先天性梅毒

  3月29日中午12点左右,周女士在经历难产后,剖宫产生下了娇娇。虽然生产过程并不顺利,可孩子的降临,仍让等候在产房外面的赵先生一家无比兴奋。

  但是当孩子抱到赵先生面前时,所有的激动和喜悦都化为了泡影。孩子不仅出现了水肿的现象,肚子也胀得很厉害,最让赵先生伤感的是,孩子的右手上竟然长出了六根手指头。忧心忡忡的赵先生一家出院后,原本打算慢慢治疗。

  然而,降生两个月后,娇娇又出现了尿血的情况。赵先生和妻子不敢再怠慢,于是到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做了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孩子竟然患有先天性梅毒。这个消息更让一家人感到雪上加霜。夫妻二人一起做了一次全身检查。据周女士介绍,她在产前没有检查出梅毒的症状,但是产后却检查出了梅毒,丈夫赵先生的体检报告一切正常。

  在一摞检查单据里面,周女士将相关材料拿了出来。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看到,3月29日11时10分,周女士做的最后一次产前检查的化验单上,梅毒(RPR)方面显示是阴性,在新生儿出生报告卡上,梅毒一栏写的也是阴性,但产后在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检查的结果却显示阳性。而记者在娇娇的出院记录上看到,娇娇被诊断出先天性梅毒、肾病综合症、泌尿系统感染、中度贫血、脐疝等病症。

  由于市妇女儿童医院无法彻底治疗娇娇的病情,赵先生便带着孩子到北京治疗,但面对10多万的治疗费用,已经花光所有积蓄还欠着外债的赵先生实在拿不出来,无奈只能返回青岛,目前只能靠药物控制。赵先生告诉记者,由梅毒已经侵入骨骼,娇娇的生长发育也将受影响。

  新阳光医院拒担责任 还涉嫌隐瞒病情

  产前检查一切正常,孩子出生后却患有先天性疾病,赵先生认为新阳光医院难辞其咎,虽多次到医院讨说法,但始终无果。赵先生说,医院方面态度恶劣,不承认医院存在过失,甚至还抢走了娇娇在该医院住院时的病例,并声称愿意去哪告就去哪告,“他们当时还说孩子没救了,让我们回家等死行了,根本毫无医德可言。”

  事后,赵先生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到,先天性梅毒的主要特征即为水肿、肝脾肿大等表现。联想到娇娇出生时出现的水肿、胀肚等症状,赵先生认为当时医院应该诊断娇娇是否为先天性梅毒,并进行彻底检查,但医生却说是孩子撑着了,他认为医院涉嫌隐瞒病情、逃避责任。

  可现实是,医院方面并不承认存在过错,双方协商也未果,面对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并诉诸法律这唯一解决途径,赵先生犯了难,因为他们实在没有更多的钱和精力来打官司,目前只能先倾注所有力量救治孩子。

  新阳光医院:应通过正规程序判定责任方

  30日下午,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就此事向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了解情况。行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郑女士表示,这种医疗问题很复杂,不能单方面划定责任方,需要进行相关医疗鉴定,而医院方面也多次向赵先生解释此事,但他并不接受院方的说法。

  关于医院对此事的处理办法,郑女士称,建议当事人赵先生走正规程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提起法律诉讼,如果判定是医院的责任,医院方面肯定会进行赔偿,若判定医院无过错,即使当事人家庭情况再困难,医院也无能为力。

  对于医院产前检查的检查项目、方法以及能否检查出梅毒等情况,郑女士表示不清楚,让记者询问医务科。随后记者又拨打了医务科的电话,但工作人员称负责此事的领导不在,自己也不清楚。

  市卫生局:建议患者家属走法律途径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青岛市卫生局负责医疗纠纷的医政处。工作人员称,处理这件纠纷案件的相关负责人不在,不了解具体情况。但他表示,接到投诉后,市卫生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了解了相关情况,但卫生局并没有执法权,无法判定责任方,只是从中协调医患双方,若协商未果,只能建议双方走医疗事故鉴定或法律程序。

  在一份《信访事项告知单》上,记者看到落款为“青岛市卫生局”,并盖有公章。市卫生局写道“在本病例中我局未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和诊疗常规的行为。且因医患双方分歧较大,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失败,建议信访人按照法律程序向李沧区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直接向李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 环球网] [作者:王晓飞] [编辑:聂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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