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挑美女拍20多段录像最长有三四分钟
民警从翟某的“偷拍机”里面发现了20多段视频录像,最短的30多秒,最长的则有三四分钟,一段视频的开始,往往是远处出现一个“美女”,然后慢慢地接近,最后就是美女的“裙下风光”,在视频里面“美女”的大腿、内裤清晰可见,甚至内裤颜色也看得一清二楚。
据民警讲,并不是每个女性都会去偷拍,翟某也会选择一下,专挑那些“美女”们偷拍。看来,他们偷拍的视频也是要讲质量的。
“偷拍”网站吸引他注册成VIP会员后尝试偷拍
据警方介绍,今年35岁的翟某是陕西铜川市王益人,在一家私企工作,有固定收入。他也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但翟某的性功能却出现了问题,因此夫妻间的感情也不怎么好。
翟某经常上网,今年1月份翟某迷恋上了一家网站,在这家网站上面,上传着许多网友们发布的视频录像,而视频录像的内容就是偷拍的各式各样的“美女”们的“裙下风光”,这些视频内容很快引起了翟某的兴趣。
这个网站是个收费的会员制网站,一年需要支付300元的会员费,欣喜若狂的翟某立即注册,成了里面的一位VIP会员。据翟某交代,这个网站一共有600多个VIP会员,这些会员将自己偷拍的美女“裙底风光”的视频录像都发布到这个网站上面,以供其他的会员们欣赏、交流。
翟某被里面偷拍的“裙底风光”深深地吸引住了,这满足他的偷窥心理。于是,翟某突发奇想,自制了这套偷拍“设备”,从大街上寻找年轻漂亮的女士下手,偷拍其“裙下风光”。
偷拍男子被行拘10天
据民警金大江介绍,民警已经调取了翟某家中电脑的所有视频,翟某没有触犯刑法。目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翟某行政拘留10天。
那么类似于翟某的这种行为,法律上会是如何做出处罚的呢?记者采访了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的潘峰律师,潘峰律师认为,以牟利为目的的,利用互联网终端制造、复制、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比如视频20个以上或图片200件以上,要依传播、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比如视频40个以上或图片400件以上,要依传播、制作淫秽物品罪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低于20个的视频或者200件图片,应该以治安处罚法第68条规定,处以10日以上15日一下拘留,同时并处3000元罚款。
民警提醒市民:在夏天,很多女性喜欢穿裙子,应随时留意身边的人是否一直跟着自己,是否行为诡异,尤其是男性,如果发现行为可疑的人就要提高警惕,离他远一点,或者设法离开,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必要时需向警方报案,也有利于民警的反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