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成本低,也与地方处理食品安全事件中的工作方式有关。有的地方政府因考虑到食品安全问题的敏感性,以及保护地方产业发展等多重因素,倾向于“淡化处理”和“内部处理”,对非法经营者处罚力度过轻。等时日一长,风声一过,非法行为便一切照旧,结果是“不该发生的事件终究再次发生了”。
此外,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石院士在采访中还表示,中国当前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表现在监督员之多,监督频率之高,抽检样品之多,这几项在投入上都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然而我们现在看重的终端产品抽查模式是最落后的监管模式。到这个时候了来监管企业已经没用了。在食品安全监管上,起初全世界都是进行终端监管,后来发现这种模式并不解决问题,最后还得从过程抓起。先进国家现在主要都是在进行过程监督,即监督企业的生产过程。
陈君石院士介绍到,在国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在获得生产许可之后,将会有监督员进厂检查生产过程中是否遵守生产规范,而不仅仅是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国外通过监督员对生产记录的监督进而了解生产过程的规范程度,这样的监督方式比抽样检查要先进得多,更科学,也更省劳动力。
可见,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我们在无论是技术层面还是思想层面都拥有着广泛的提升空间。而对于当前食品安全危机的根源,我们又当如何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