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分同星录取按四个程序比较
同分同星录取是每年中招碰到的“难题”之一,今年,省中招办明确,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按以下顺序录取同分同星考生:
第一,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8科的总成绩等级分;
第二,比较总星数(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7科的总星数和符合省定优惠政策加上的星数,已用于折算为总成绩等级分的学科星数除外);
第三,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第四,如前3款不能区分,则“三侨生”、港澳台生优先。
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