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的北京女子董珊珊因遭受丈夫王光宇的家庭暴力被殴打致死。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以虐待罪判处王光宇有期徒刑六年半。此案中尤为引人关注的是,女子董珊珊在遭受家庭暴力的4个多月时间里,曾8次报警,她本人也曾向法院申请离婚,但都未能逃过一死。整个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董珊珊死了,她被丈夫打死了”
2009年5月15日,董珊珊带着母亲张秀芬来到千千律师事务所(原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我遭到了家暴,丈夫老打我。”董珊珊说。
10个多月后,2010年3月,再次来千千律所咨询时,只有其母张秀芬一人。“董珊珊已经死了,被他丈夫打死了。”从张秀芬口中传出的消息让人惊心和痛心。
时年26岁的董珊珊于2009年10月19日在医院离世。尸检报告显示,死因为“被他人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2010年7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董珊珊案作出一审判决,王光宇(董珊珊丈夫)犯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赔偿死者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81万余元。
回顾董珊珊生前的生活状况,不禁让人对董珊珊的离去充满诸多遗憾——她无数次遭遇殴打并至少存在过8次报警。